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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7-29 12:51:37
工作服配制及管理
1、直接生产人员进厂时配备:安全帽(白色)、工作服、安全鞋。其他人员试用期时发放安全帽,工作服,安全鞋;
2、特殊岗位佩戴红色工作帽,如岗位调换,其工作帽应作相应调整。
3、工作服、工作帽穿戴以二年为期,按领用之日起算,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的,自费赔偿。
4、工作鞋穿着以一年为期,不回收。员工离职按成本价扣款。
5、工作服、工作帽丢失者,必须到物资部办理报失手续。
6、员工离职,衣帽柜钥匙、工作服、工作帽、一律交回物资部。
7、离职员工如领用工作服、工作帽未满使用年限应缴还物资部,如未缴还者,在其薪资内扣除。
8、离职(辞退)或丢失,收取费用时按实际费用计算。
9、衣帽柜内严禁存放私人贵重物品,否则,责任自负。